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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讨要工资被打,老板贿赂警察,警察不管!

讨要工资被打,老板贿赂警察,警察不管! 你们好,我叫孙益庆,我是上海鸿静实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公司多次严重违法任意扣除我3个月的基本工资和差旅费,共计14600元左右。我多次找公司领导李建行和殷静交涉,但他们互相推诿,后来殷静说公司董事长宋峥会找他解决的。
2010年4月13日下午2.30点左右,宋峥和殷静走进办公室,过了一会他就出来叫我到会议室谈,然后就把我的要求对他说了,并告诉他我已经咨询劳动局了,公司没有权利扣除我的基本工资和差旅费,这是违法行为。宋峥听了后说:“你业绩没有完成,肯定要扣的,我回答说:“就算业绩没有完成,你们可以辞退我,但不可以扣除我一半的基本工资和差旅费。”他听了后狠狠的对我说:“我给你5分钟时间考虑,你如果再拎不清我就收拾你。”我答道:“我不和你谈,因为你不是这个合作项目的直接负责人。”然后,宋峥慢慢逛到我后面,突然猛的用拳头击打我的头部,然后抓住我的头发进行猛烈的拳打脚踢。这次殴打过程足足维持了10钟左右。
之后,宋峥打了个电话说:“过来吧”。约1分钟不到的时间,就冲进来3个人,其中2个人和宋峥一起再次对我拳打脚踢,欧打我的面部、头部、身体各部位。过一会其中一个矮个子的男人抓住我的头发,强迫我跪下,并对我说:“操你妈的,老实点,教你学聪明点”,再次打我脸和嘴,并用脚多次狠狠踢我大腿,打了5分钟左右。
这时公司领导李建行闻讯进来用口头进行阻止,并用手机拔打了110报警,这时候2个打人者就沧慌而逃。
在整个殴打过程中造成了我人身严重的伤害和人格极大的污辱,在被殴打之后,我的脸部多处淤青和肿大,鼻子大量出血,嘴巴出血,眼睛淤青肿大,右腿淤肿,耳朵间歇性聋,浑身疼痛,我身材矮小,而宋睁身材非常高大,我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而后又来了几个人一起殴打我,我只有默不作声被任意殴打,非常的无助。
一个公司的董事长竟然纠集黑社会人员对一个正常的讨薪的员工如此欧打,漫骂和污辱,简止就是无法无天,天理何容。我现在把所有希望寄托在政府部门,希望公安人员能够主持公道,严惩凶手,还社会一个正义和公道,还社会一份和谐和安定,但五角场派出所的办案人员沈中伟和参与此案的其他办案人员的行为和言语,令我非常的失望和气愤,也非常的无奈。
110警察送我们到派出所后,办案民警沈中伟对我们进行简单的询问,然后把好心人提供给我的打人凶手逃跑时开走的车牌号:苏EMS227提供给他们,沈中伟却无动于衷,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追查和采取措施,很长时间也没有让我去验伤,而是在我强烈的要求下才同意开单去医院验伤。
在长海医院验伤期间,警察打电话让我过去作笔录。我说在医院验伤无法脱身,第二天上午我去找警员(沈中伟)时,他大声责问:“为什么昨天不来做笔录。”我回答说验伤好了已经22:30分了,这么晚了你们肯定已经下班了,所以就没有过来了”。沈中伟说:“我上班到凌晨2点钟,那今天你们没有打招呼就过来,那我也不用接待你了。”然后没好气的说:“你们想怎么样,怎么解决?”我答道:“拘留并严惩打人凶手,把逃逸的打人凶手捉拿归案,赔偿损失,还社会一个正义和公道。”
沈中伟看了我的医院检查结果,大声说:“不就这点挫伤吗?捉人不捉人不是你说的算,拘留不拘留更不是你说的算。你们回去吧,我现在没空,下午2点再来。”我们没办法只好就回去了。
下午2点钟我再次来到沈中伟的办公室,在我们录口供的这个过程中,我强烈感受到警员沈中伟恶劣的态度,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高大形象,以下是他做笔录时和我的部分对话:
1、 办案人员态度恶劣和侮辱人格:
沈中伟对我大声问:“你什么学历?”我回答:“大专”。沈中伟说:“就你这样还大专?我没有见过你这么思路不清晰的人。”在整个录口供的过程中,警员沈中伟态度非常恶劣。类似“不懂法就闭嘴”、“你还敢和我讲法”、“你的头脑不清楚”等此类话语层出不穷。
2、 强迫受害人加上有利于行凶者的话语:
当我在录口供当中,关于为什么打人的原因,我强调是因为讨工资而被打,而警员沈中伟却一再强调是因为我与宋峥的女友殷静有过结,欺负过她。沈中伟并且大声说道:“打人肯定不对,但是也要看原因。”我再三解释是合理合法向领导殷静讨我应得的工资,她就是不给我,我们就小小的争执了几句,公司所有人员都可以作证。她现在竟然叫宋睁带几个流氓来殴打我。沈中伟却不听我的供词也不去我公司调查,就如此武断的下结论,非要我在口供当中加上:“是因为我与宋峥的女友殷静有过结”等有利于行凶者的话语,并一直采用包庇嫌犯的话语来打压我。
3、 强迫受害人更改供词:
当我在供词中说:“第一次我被宋睁打得差不多10多分钟。”时,警员沈中伟大声驳道:“10多分钟?你知不知道10分钟会打死一个人的,简直胡说八道。”后来非要让我写5分钟。还有我在提供供词中说道:“我的头部、鼻部、眼部、颊骨部受到袭击。。。”,被负责录供词的警员反驳道:“面部和头部就行了。”最后强行按她的意愿写上。
4、 欺骗受害人:
当最后我提出要进行“伤情鉴定”时,立刻受到警员沈中伟的反驳:“就这点轻微伤,没什么好鉴定的。”当我坚持要求进行“伤情鉴定”时,对方写笔录的女警员回答说:“你先签字,签完字再做伤情鉴定。”当我签完字后,沈中伟竟然马上说:“我们没时间,等我们有时间再说。好了,你们可以回去吧”。我说那你们为什么欺骗我签名呢?他睬都不睬我们就走了。
5、警察被收买,社会正义和公平受到严重贱踏:
录口供结束,沈中伟离开后不久,进来一个小个子警察来倒水,对着我们说:“你们放心好了,上面已经打过招呼了,我们不会拘留你的。”我听到此话一下子傻掉了,这个警察居然把我们当成行凶方了,我一下子就完全明白过来了,这些警察完全已经被行凶者收买了,我在这里注定是没有任何办法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太黑暗了,不顾事实和法律,任意贱踏社会正义和公平。
在愤怒之下,我拨打110报警和杨浦督查电话22043152,督查告诉我你有权利要求鉴定的,后来督查联系好告诉我第二天到五角场派出所所长办公室鉴定,但我已经彻底对他们失去信心,我今天向上级领导投诉,希望你们本着实事求是,下来调查,为民申冤,为民作主,为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严厉打击黑恶势利,还正当维权的人民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正义。如果让如此恶劣的流氓行为逍遥法外,人人将对整个社会产生报复心态,整个社会必将大乱,如果正常的讨薪遭到殴打,竟然有预谋的纠集社会黑恶势力,打人后马上逃离,有车等在一楼门口接应逃离,这是一件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活动,性质非常恶劣,社会负面影响非常大,我公司其他被侵害权益的员工现在都敢怒不敢言,也不敢去维护正常的权益,对社会对人权是一种历史的倒退,也是一种悲哀。武力可以解决一切,黑恶势力如此猖狂。
最后我强烈要求上级领导参与调查此事,同时坚决不同意五角场派出所继续处理此案,他们现在是官官和官黑相互勾结,我已经对他们没有任何的信心了,我是一名力量单薄的农民工,对他们的所作所为无可奈何,我以上所述句句属实,但他们肯定会懒掉的,因此我把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渴望你们引起重视,严肃处理不作为的警察,抓捕逃逸的凶手,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还我一个公道,还社会一片安宁,我将坚决维权到底,为净化社会风气和打击黑恶势力斗争到底,我相信总有给我伸张正义的地方,也相信正义总会战胜邪恶。

渴望领导的重视和来电,谢谢!

被害人:孙益庆
身份证号:320321198309302410
电  话:13917556649
2010年4月15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nvoy(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0-04-17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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