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将利息及本金加在一起重新出具的借条,利息为月息2分

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将利息及本金加在一起重新出具的借条,利息为月息2分 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将利息及本金加在一起重新出具的借条,利息为月息2分,前后都是这个利率,请问可以主张借款人偿还新借条的本金及利息吗?,有人说只能按原借款作为本金主张2分利,理由是超过解释规定的最高利率,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黑河)
提问时间:2017-05-23 14:1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