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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在20号傍晚骑电瓶车把一位老奶奶给碰了一下,当时没事只有轻微擦伤
你好,我老公在20号傍晚骑电瓶车把一位老奶奶给碰了一下,当时没事只有轻微擦伤 你好,我老公在20号傍晚骑电瓶车把一位老奶奶给碰了一下,当时没事只有轻微擦伤,老人也没要求去看,只留了手机号,第二天早上打电话说腿疼,带她去看了医生,检查出来脚边上有轻微骨裂,打石膏,送回了家,晚上她家人跑到我家,要赔偿,后经协调,给予80元一天,给付一个月共2400元,了事,昨天又反悔,今早报警事故大队,说头疼,要求去医院看,想问一下事隔几天,这要求合理吗?前天带她去看腿没有要求检查其他地方!还想知道我应该怎样处理这件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7-05-23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