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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

装修纠纷(漏水赔偿)

装修纠纷(漏水赔偿) 我家装修时,漏水到楼下,一共两处。我们提出由施工方给楼下修补。楼下不同意,他们要找人修补,但价格很高(楼下要求的维修区域是整个客厅,而不只是我装修漏水的区域),施工方不接受。现在双方僵持中。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继续其他位置的施工(有问题区域停工)?如果管理处一直停水停电,我们是否可以起诉管理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qf98(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7-23 15:0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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