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两个人没结婚证,有个小孩,现在分手了,女方把孩子抱走了,去法院起诉

两个人没结婚证,有个小孩,现在分手了,女方把孩子抱走了,去法院起诉 两个人没结婚证,有个小孩,现在分手了,女方把孩子抱走了,去法院起诉,公告送达三个月,女方都没来法庭,法院没给出判决,现在快两年了,女方用公用电话告诉男方说小孩送人养了在什么地方,让男方去领,女方说孩子不管了不要了,就在联系不到女方了,男方去找那扶养小孩的人家,是个老太太说要生活扶养费,当初起诉女方的时候给现在养小孩的人打过电话,问他认不认识王清玉,小孩在不在他那里,对方说不认识,后来就关机,这次找到对方,对方说当时是王清玉不让说,说王清玉没月给他两千小孩生活费,后来就不给了,他自己一只养着,说小孩快养了三年了,王清玉他也联系不上,说小孩在没人来管,就说通过公安,就把小孩给别人,现在男方找到了,给男方要生活费,男方用支付生活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7-05-22 09:4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