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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谈判

民事经济纠纷法院调解,原告有没有说错话纠正自己的权利?

民事经济纠纷法院调解,原告有没有说错话纠正自己的权利? 法院调解,原告我有抑郁症病史多年,医院可以出具详细的诊断就医证明。因为病情导致记忆力下降记错了某件事,纠正了自己的发言就被调解员认为有翻供的意思。导致被告当众故意大声嘲笑本人,造成本人的心理负担情绪波动,甚至想走极端。

     我想请问,作为当事人有没有说错话纠正自己的权利??在无证据的情况下调解员凭什么主观认为我说谎??在不计血本的情况下,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对方道歉吗??

     我和被告的矛盾发生时没有其他人在场,我俩都拿不出事实证明自己所说观点,但是我后来纠正了一小部分,导致调解员对我印象不好被告抓住了把柄。但是我只是想说实话,我没有说谎。一个普通人都有纠正自己的权利何况我一个患者。想说真话的原告被满嘴谎言的被告笑话,天理何在??仅仅因为调解员的片面理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ncer……(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7-05-21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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