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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幼儿园负责人,在老师给其他小朋友喂饭时,一个孩子自己接水导致水趁到身上

我是幼儿园负责人,在老师给其他小朋友喂饭时,一个孩子自己接水导致水趁到身上 我是幼儿园负责人,在老师给其他小朋友喂饭时,一个孩子自己接水导致水趁到身上,我们及时到医务室做了应急措施,通知家长,奶奶不要去去医院,,(身上有三个指甲盖大小的水泡),我们给买的烫伤膏,,,三天后姑姑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请问我们应该承担什么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7-05-2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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