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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厂房安全
关于厂房安全 你好,我本人是洪江市的市民,现在在洪江区买栋旧厂房,用于加工蜂窝煤,旧厂房分为两栋,在一次洪灾造成一栋房子倒塌压死我两位亲人,我们上访到民政局,区民政局给了五千元的安葬费,安全局说我们自己私自在厂房打孔,开门,现在造成这样的结果没有补助的,那我们刚开始打孔,开门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来阻止?出了事情却在退责任.倒塌的厂房为上世纪70年代修建的厂房属砖木结构,。在购买的时候有房产证,手续齐全,现在的死者家属那方平息了,现在安全局说要把另一栋要拆除,现在不可以住人,现在这样子如果要拆除会对我有补贴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已行千里1(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12-07-22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