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未给对方公司开具供货单让其领导签字 领货之后现在拒不承认收到这批货,这条维权之路该如何来走?

未给对方公司开具供货单让其领导签字 领货之后现在拒不承认收到这批货,这条维权之路该如何来走? 在2010年我方公司给某公司提供了200台无线村通座机价值4万多元,当时送货上来的是我方驾驶员,货到之后我方与对方公司领导联系问其这批货是他们来人取还是我方送去,其回答称;过几分钟有人来取,间隔几分钟之后 对方公司来了一民门卫称提刚才那批货,我方就把货移交与他,由于疏忽当时没能让提货的门卫打收条,也没有找相关领导签字,对方公司也因当时的库管在外养病,库房管理就由另一职工和门卫暂代,他们也并没有把这200台无线村通座机在他方库房内入账,之后我方多次找对方公司协商无果,我方现有的证据有根据当时的发货单上的每台无线村通座机机身上的串码能够查出使用这台无线村通电话的用户姓名和联系电话,请问依据查询出来的这份使用无线座机的使用者能否起诉对方公司,追回我方公司的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j2714……(四川-巴中)
提问时间:2012-07-22 15:0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