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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份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导致腿部受伤住院治疗

2014年10月份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导致腿部受伤住院治疗 2014年10月份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导致腿部受伤住院治疗,交警部门划分责任对方负主要责任,鉴于用人单位没有为我购买任何的保险,也拒不赔偿,于2015年自己去人社局申报工伤鉴定,人社局调查之后于2015年10月份认定为工伤并下发工伤认定书,2016年6月份进行伤残鉴定认定为六级伤残,同年由仲裁院判决赔偿,用人单位不服判决结果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受理立案,我收到传票通知2016年底开庭,在开庭的前一天审理此案的法官打电话通知我说案件排期重复了,至于什么时候开庭等他通知,等到2017年2月份收到通知开庭,当庭没有判决,一直等到4月底主审法官打电话通知进行调解,我也同意调解,并在主审法官的要求下签了一份调解书,但是用人单位并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赔偿,直到现在用人单位也没有任何的说法,法院也没有再进行开庭审理,请问我现在可否申请财产保全,案件的时效性是否有影响?2018年2月份我就60周岁了,请问这个对最后的赔偿金额是否有影响?现在我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7-05-19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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