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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个乡镇卫生院的员工,1997年毕业分配回当地的卫生院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乡镇卫生院的员工,1997年毕业分配回当地的卫生院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乡镇卫生院的员工,1997年毕业分配回当地的卫生院,但是当时单位效益不好所以也没怎么上班,所以增编的时候当时的院长和会计就没有给我们办,而是把我们的编制卖给了别人,基于这种情况我现在可以以玩忽职守罪起诉当时的院长和会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7-05-18 11: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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