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法定继承与析产的关系,是否有法律明确表示房屋可强行析产
法定继承与析产的关系,是否有法律明确表示房屋可强行析产 父母亲共有一套房,产权人是父亲,一共育有2儿子1女儿。父亲先于2013年去世,未留下遗嘱,然后子女3人和母亲一同前往房屋交易中心更替产权,父亲的二分之一分别给到配偶及2个儿子,其中女儿的份额自愿放弃。此时产权人是母亲(房屋占比是六分之四),大儿子房屋占比是六分之一,小儿子房屋占比是六分之一。母亲在未过世前,去公证处留下遗嘱,将自己的六分之四房产份额给到小儿子。现母亲已经过世遗嘱生效,并且3个子女对于此份遗嘱无异议,均已公证处认可。现在这套房屋,小儿子占比六分之五的份额,大儿子占比六分之一的份额。小儿子提出根据实时房价,给到六分之一份额的钱给大儿子,但是大儿子不同意。也不配合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更新房产证。现已通过诉讼起诉析产继承,但法院第一次开庭是法定继承,没有进行析产。大儿子也不同意进行析产,就保留这六分之一的份额。第一次就开庭就这样算是法定继承案件处理。
问题一:第一次邀请律师,合同上写着要打的是析产继承官司,为何到开庭时变成法定继承官司。遗嘱公证书我都有,为何还要法定继承?是律师的能力问题嘛?还是被律师坑了?这样岂不我要再打一次析产的官司?
问题二:析产能否强制执行?大儿子就是不愿进行析产,不愿收取小儿子的房屋折价款。难道就这样小儿子六分之五,大儿子六分之一的房屋所有权耗着?没法处理这房子了?小儿子诉求要这房屋所有权归他一人所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ickly……(上海)
提问时间:2017-05-17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