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这个月10号我提出辞职(10号那天我就没去)然后通知我结算百分之三十的工资3天后我又去上班

这个月10号我提出辞职(10号那天我就没去)然后通知我结算百分之三十的工资3天后我又去上班 这个月10号我提出辞职(10号那天我就没去)然后通知我结算百分之三十的工资3天后我又去上班,然后让我7天看表现,上个月+这个月加起来结算百分之三十  这个合理吗  (公司说有这个规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ㄝren╰太 丶放纵(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7-05-17 12: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