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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朋友的狗狗到一家并没有明确警示禁止宠物入内的餐厅吃饭,餐厅员工带刚下崽的小猫与母猫在大堂嬉戏
我带朋友的狗狗到一家并没有明确警示禁止宠物入内的餐厅吃饭,餐厅员工带刚下崽的小猫与母猫在大堂嬉戏 我带朋友的狗狗到一家并没有明确警示禁止宠物入内的餐厅吃饭,餐厅员工带刚下崽的小猫与母猫在大堂嬉戏,出于好奇心理我上前查看,刚走到小猫放置处,母猫对狗进行攻击!情急之下我只能把牵制绳向上提,猫随即对我和狗进行攻击!由于当时穿着长裤,我没来得及查看伤势,但餐厅员工对我说没关系,不痛的!回家后我脱下长裤检查伤势,发现左右腿都被抓伤咬伤,破皮出血。狗也被猫多处抓咬,但狗并没有攻击任何人和猫!于是我再次去往餐厅找服务员,当时她们拒绝给我电话号码,在我强烈要求下,非常不情愿的给了我餐厅老板娘的电话。跟老板娘的通话中,双方协商好,我独自一人去往医院打疫苗,将发票带回报账!到达医院问诊后,医生诊断为三级暴露伤,将详细病情及所需药品记录至病历中。但这家医院并没有医生叮嘱并开出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需去往上级医院注射。所以我自费注射了狂犬疫苗。当天下午,我们拿着病例和发票再次去往餐厅,和已到场的老板及老板娘协商,协商结果如下:1、我的所有医药费由餐厅老板及肇事员工支付 2、将狗带往医院补打狂犬疫苗,但费用在100元以内。 第二天老板安排他的儿子陪同我们去往三甲医院进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及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的注射,此次费用由老板儿子支付。当天下午,我们拿着病例和发票去往餐厅找到老板娘,报销自费费用,但老板娘临时开出条件威胁:必须写一张他们已经付费打了疫苗所以此事今后与本店无任何瓜葛的声明,才同意将自费费用报销于我!由于我的朋友在网上看到如度过10天安全期则可以脱离危险,在当时不知所措的情况下说出十天后如果安全则写声明。之前我们并没有索要误工费及交通费还有被抓破裤子的费用,因凭空出现声明一事,我们决定要回本应赔偿的费用,老板娘及员工开始进行人身攻击,我们随即报警,警察了解后并没有解决事情,只是留了案底。请问此事我们该如何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7-05-16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