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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同事下午5点左右在喝酒,在6点半我离开,他们还在继续,途中又换了一次地方

我和同事下午5点左右在喝酒,在6点半我离开,他们还在继续,途中又换了一次地方 我和同事下午5点左右在喝酒,在6点半我离开,他们还在继续,途中又换了一次地方,在12点左右,同事a被他的朋友叫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喝酒,在去得路途中同事a骑得脚踏摩托车和一个刚行始得车辆相撞,喝酒期间从无劝酒。我在这次事间中需要承担责任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远离喧嚣还我初心(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7-05-16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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