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孩子13,意见跟女方,女方没有居住条件,请问在法庭上可以要求娘俩继续住在这个房子吗?
这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办理的
可以的。
可以的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协商解决。
可以要求娘俩继续住在这个房子
您好,可以要求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你好:可以主张一次性住房补助金
如果你也同意离婚,那么尽量与对方协议离婚,这样就可以避免漫长的诉讼程序,只要双方把孩子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处理好即可,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对方想离婚,你不想离,那么对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并且对方需要证明你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时,对方一次性把婚离掉的可能性才大。若是证明不了,对方可能需要经过二次对你起诉离婚才能把婚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