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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逾期纠纷
房产逾期纠纷 二0一0年在富力城购一套200多平方米的洋房,合同交房期限是二0一一年元月三十日。
收到《接房通知》准备接房时,发现存在几方面问题。在与相关方面交涉过程中,一些问题得到解决,但最大问题是墙体渗水(每当连续下两至三天就会出现多处渗水),由于顶层女儿墙存在问题,开发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它,在室内粉涂过几次防水涂料都无济于事。由于是按揭贷款购买的自住房,希望早日装修入住,现开发商既不承诺赔偿装修后因渗水造成的相关损失,又不彻底解决问题。请问,开发商是否构成交违约。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卖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房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卖方承担。”合同条款找不到任何一条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构成延期接房来向开发商讨说法的文句。作为弱势的个体怎么来维权,开发商行情好时,可以宰你,而业主权益受损难道不可讨回相应的损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郎尧(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12-07-19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