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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土地承包咨询

土地承包咨询 我屯村民45个自然户于2008年受乡政府和县发改委的引导下,与广西来祥果业商谈土地承包合同,出包的土地属于自然个体户,而合同又是以集体的形式签订的,由于村民法律常识有限,所以只由屯里五个人签字(五名代表没有得到45个自然户受权委托书),而且签字的合同与商谈的又不相符,这是否是违法合同?合同之外村民领取的土地租金签字是否属于合同的一部分?村民已经领取了6年的租金,后面4年没有领取,而当年的价格只定在380元一亩,现在物价飞涨,380元一亩的价格村民根本没办法生活。由于老板经营果园无方,现在果园都是杂草丛生,我们已经努力通过乡政府县政府请求协商增加租金或退还土地,但至今未果。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终止合同或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增加后面4年的租金?(目前合同的价格是380元每亩,而市场价格是1000元每亩,原价格与市场价格的租金相差220万元,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最少的经济损失。)请律师帮忙。谢谢了!!!QQ:240600665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hag(广西-崇左)
提问时间:2012-07-19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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