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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究竟是否影响拆迁赔偿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究竟是否影响拆迁赔偿 经过无数的调查和询问,始终有两个意见:
1. 意见一说根据中国物权法,物权法规定我国实行房地一体主义,在个人住宅所有上实行地随房走,即个人房屋所有权属于谁,土地使用权就属于谁。所以即使土地证没有办理过户,只拥有房产证就不影响拆迁赔偿。

2. 意见二说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因此,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所有权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消费者在购买房地产时,就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土地使用费。但是购房者如果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过程中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动迁单位就无法确认业主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结论就是没有土地证的话,拆迁补偿会少一部分。

究竟哪个解释更加符合当前中国的法律?哪个才是对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perl……(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7-19 12: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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