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驾驶证,但有真证,可否行政拘留
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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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的。
有真证,应该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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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