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农村承包

关于土地上承包使用

关于土地上承包使用 承包合同
甲方:内蒙古锡林浩特牧业学校牧草种子繁殖场
乙方:程海元
乙方担保人
合同内容:
第一条:乙方承包甲方荒地伍拾亩,合同期五年,九六年、九七年不收款,九八年每亩地收拾元,九九年收贰拾元,
贰零零年收弎拾元。每年四月一日前预交当年全部费用的70%,其余30%应在十一月一日前交清(不包括农业税和水
电费)。乙方对所有承包的土地有生产经营权。(必须搞种植业)
第二条:乙方承包甲方土地期间,乙方需要打井是可以的,承包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根据打井的费
用和襂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zg198……(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提问时间:2010-04-15 09:46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