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关于土地上承包使用
关于土地上承包使用 承包合同
甲方:内蒙古锡林浩特牧业学校牧草种子繁殖场
乙方:程海元
乙方担保人
合同内容:
第一条:乙方承包甲方荒地伍拾亩,合同期五年,九六年、九七年不收款,九八年每亩地收拾元,九九年收贰拾元,
贰零零年收弎拾元。每年四月一日前预交当年全部费用的70%,其余30%应在十一月一日前交清(不包括农业税和水
电费)。乙方对所有承包的土地有生产经营权。(必须搞种植业)
第二条:乙方承包甲方土地期间,乙方需要打井是可以的,承包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根据打井的费
用和襂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zg198……(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提问时间:2010-04-15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