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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任在在一起的时候但是再非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律师和警察都说当时报警可以定为强奸罪

我和前任在在一起的时候但是再非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律师和警察都说当时报警可以定为强奸罪 我和前任在在一起的时候但是再非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律师和警察都说当时报警可以定为强奸罪,只是现在时隔很久,已经不能定性了。我现在觉得很丢人,又不能让坏人受到惩罚,最近因为这个事情我联系好多人,都没有作用。这个人一家人都拉黑我,我也和他们一家说过儿子当时是强奸,他们一家都是不管的逃避态度。我说我怀孕了,他们说不管。他说谁知道是谁的。自己把我的第一次强制拿走,现在不承认,我说怀孕,他也说那种不是人的话。马上这个曾经强奸我的人就要当兵去了,这件事我觉得非常丢人,我不想活了。假如我死在学校,而且把这件事发布到网上,告诉全校同学。是不是也和那个强奸我的人没有一点关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曹温暖(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7-05-1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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