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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居间协议的履行

房屋买卖居间协议的履行 二手房买卖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房产证上权利人两方(夫妻)中一方(妻)因故未到场签字,然后中介将全部合同收走。这属于什么性质?
中介将合同全部拿走,说是拿给(妻)方签字,这种行为是居间协议的延续,还是应该算是另一个委托关系。
三方的居间协议上出卖方是2人签字的,居间协议上写明是买卖方应当在当日签订买卖合同。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ttppp(上海-卢湾区)
提问时间:2012-07-18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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