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打架斗殴案例分析
打架斗殴案例分析 案件发生在一个KTV,322包房的客人十多人寻衅滋事,和店里的老总B,保安队长C,两名经理D,发生了争执。客人们遂开始动手,十多人打店里的这四人。经过一番打斗四人被打倒在地,这时服务员们听闻声响就赶到现场帮经理们打跑客人,并把经理们扶起来,但是客人们还接着打斗,服务员也加入到打斗中,现场有些混乱,因为寡不敌众,服务员抄起身边的啤酒瓶子和楼道里的灭火器,还有保安室里的铁棒子,客人们也全都手拿身边的啤酒瓶子等等,最后警察来阻止了打斗。客人们无重伤,只有一个眼睛被打青造成轻微骨折,属轻伤害,店里的人一个脑袋被开了瓢,一个造成骨折头部遭到猛击,其余人等均有轻重不一的轻伤害。并且店里的监控只照到服务员和十余人打斗的画面。请问这个案例中是属于民事还是刑事?客人们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店里的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服务员们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要担负责任吗?谢谢您的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otia……(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2-07-18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