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结婚五年,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孩子三周岁多,他没有给过钱养家养孩子

结婚五年,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孩子三周岁多,他没有给过钱养家养孩子 结婚五年,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孩子三周岁多,他没有给过钱养家养孩子,由于带孩子这些年我一直没有工作,一直是我向娘家借钱生活,现在离婚我能否争取抚养权,赡养费,抚养费?或者一定的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舟山)
提问时间:2017-05-11 16:3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