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农村承包

农村耕作地承包纠纷

农村耕作地承包纠纷 我父母户口所在地位吉林省珲春市板石镇胡龙村8组,1995年我父亲与生产大队签订了二次土地承包合同,1995年签合同当时我家户口簿中人口数为4名,我父母再加上我和我妹妹。到了2001年我父亲因脑出血去死,2003年生产大队把我家3口人的土地全部收回去了,现在我母亲手里只有1个人的面积,我想了解生产大队这样的做法合不合理?据我了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以后,不管家里还剩几口人,未到合同期限以前不能收回土地,请110法律网律师分析,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nukim(吉林-延边)
提问时间:2012-07-18 09:2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