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在专卖店卖衣服,4.30店铺撤店我们与公司交接货品和金额完毕无差异,2017

我在专卖店卖衣服,4.30店铺撤店我们与公司交接货品和金额完毕无差异,2017 我在专卖店卖衣服,4.30店铺撤店我们与公司交接货品和金额完毕无差异,2017.5.6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追究我们大量无凭证退换货造成退货率高达40%(正常5%),公司意思我们退高价货品入低价货品挣差额,但是撤店时和公司交接货品和金额是无差异的,现在公司要我们赔偿所有无退货凭证的退款,我们只承认无顾客消费收据而给顾客退货是工作失职,请问我们应当赔偿无收据而退货的退款吗?另外公司提前解约,我们无收据就给顾客退款影响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欢(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7-05-10 13:3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