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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官司我是否会输    法院补回我的管辖权异议是否合理  收费是否应该我来缴纳

这个官司我是否会输    法院补回我的管辖权异议是否合理  收费是否应该我来缴纳 我叫王飞是锦州人2013年11月我在一个司机的介绍下将朝阳市建平县的一台挖掘机介绍给了河北的郭星君,当交易成功后突然接到自称是挖掘机车主的人人打来的电话说挖掘机是他的是别被人骗走的。后来在17年4月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和起诉书,上面显示当年我帮助买走的挖掘机是第一被告张继涛伙同第二被告张国玲以租赁的名义诈骗出来并抵押给了第三被告刘占成,并向刘占成借款15万约定一个月内还钱赎回挖掘机。后因为一个月内未能赎回挖掘机刘占成欲将挖掘机,通过一个司机告诉了我,并有我帮助联系了河北的买家第四被告郭兴军将车买走。由于第一被告现在已经被抓。现在原车主在起诉书种要求我们其余的几个被告共同承担他的损失赔偿他。我想问一下是否成立。
另外在案件中我提出管辖权异议  被当建平法院补回  并以联系不上第1被告和第二被告为由要求我缴纳800块钱的公告费,这个合理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7246……(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7-05-10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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