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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主要责任该由谁怎样承担?

主要责任该由谁怎样承担? 背景:拥有自己店铺的生意人袁小姐和李先生属于未婚但同居的关系,李先生在与袁小姐同居的过程中同时帮袁小姐打理生意。 
    事件经过:李先生帮袁小姐的店铺进货,进了一批电瓶,但是是不合格产品。将要带回时,摆放不慎接触了汽油桶,由于产品不合格,金属部分接触产生火花,引爆了汽油桶,李先生遭受全身90%的重度烧伤,并伤及电瓶店家(店家伤势较轻)。经医院鉴定,李先生的伤势将耗巨资并有可能危及生命。目前李先生家人未作表态,医疗费用正在由袁小姐一方承担。
    求问,该项事故的主要责任该由谁承担?袁小姐目前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她是否有权投诉电瓶厂家?如果袁小姐停止向院方提供医药费,造成李先生的治疗延误甚至死亡,袁小姐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yhbb1……(上海)
提问时间:2012-07-17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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