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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本人上班途中人行道内骑电动车被后方骑摩托车超车撞倒,脸上和膝盖都擦破皮
一个月前本人上班途中人行道内骑电动车被后方骑摩托车超车撞倒,脸上和膝盖都擦破皮 一个月前本人上班途中人行道内骑电动车被后方骑摩托车超车撞倒,脸上和膝盖都擦破皮,眼睛也受伤,眼睛已好,其余未全好,经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医院鉴定皮外伤未要求住院,期间休息半个月,请问能得到对方什么补偿,标准多少,现对方拒绝赔偿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7-05-09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