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家庭纠纷
家庭纠纷 我有一朋友,弟兄四人.50年前,其父因欠别人钱,恰逢债主女儿到昆明读书,其父叫其三儿(在昆工作)供债主女儿读书还债.一共三年,每月15元,合计540元.现在因家庭其它一些纠纷,朋友的三哥提出来要求兄弟四人共同负担这个债务。现在的问题是:
一: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不会受理这个案子。
二:债务发生时,我的朋友是全家最小的孩子,尚在幼年,有义务负担这个债务吗?
三:朋友的三哥提出来,当年的500元现在值10000元,要大家按这个钱赔他,请问法律上对这类问题是怎么处理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zyt38……(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2-07-17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