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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偷偷借了高利贷,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妻子应该没有偿还的义务

丈夫在外偷偷借了高利贷,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妻子应该没有偿还的义务 丈夫在外偷偷借了高利贷,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妻子应该没有偿还的义务,要债的每天来家里闹,丈夫没钱还就跑了。剩下老的小的,没有贷款合同,只有很多借条,每根借条写的都是整数,实际到手的也就一半 (借条上没写这个数!丈夫的工资没有给过俺,他也没有给过俺钱花,俺自己的工资养着宝宝,现在住的房子是他父母名下的,请问他们来这里属于扰民吗?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
提问时间:2017-05-08 16: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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