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恶意骚扰、公开辱骂、恐吓威胁、私自传播图片信息
恶意骚扰、公开辱骂、恐吓威胁、私自传播图片信息 我的朋友A和她前男友B,A和B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后来A因为性格原因和B分手,分手后B就一直恶意骚扰A以及A的家人和朋友,不停打电话,发信息,并且在网上公开辱骂,并且恐吓威胁A,说会散播他们在一起时的私密照片与信息,令A以及家人受到了极大地精神伤害、 这是否构成违法? 我们掌握了大量的短信信息、网络辱骂的截图,通话记录,能否做成证据起诉他? 如果不能,应该搜集什么性质的证据可以用作起诉他的法律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1948……(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2-07-17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