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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四年前认识 三年前生下一个儿子 期间一直没有领取结

我和我老公四年前认识 三年前生下一个儿子 期间一直没有领取结 我和我老公四年前认识  三年前生下一个儿子  期间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  当时结婚的时候给了五万彩礼钱  但是女方当时置办陪嫁的东西也花了两万  现在感情不和 无法继续生活  已分居一年  孩子现在由男方抚养  现在男方要求我每个月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并且退回当时的五万彩礼钱   我应该承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阿阿阿阿暖,(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7-05-07 14:5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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