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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次责,修好车后对方要求垫付修车费用,我答应垫付部分费用(因为没那么多钱)

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次责,修好车后对方要求垫付修车费用,我答应垫付部分费用(因为没那么多钱) 交通事故,我主责对方次责,修好车后对方要求垫付修车费用,我答应垫付部分费用(因为没那么多钱),对方不答应说要全额垫付,协商未果对方将我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损失,然后自行付款提车并把发票拿走了,经过咨询我没有垫付修车费用的责任,程序因该是他给发票给我,等保险下来以后我再给他修车费用,请问法院会以我不垫付修车费用开庭还是不支付修车费用开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不是黑白的熊猫(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7-05-07 09: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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