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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两位老人相继去世,两位在身前立有遗嘱,遗嘱进行了公证,老人有四个子女

您好,两位老人相继去世,两位在身前立有遗嘱,遗嘱进行了公证,老人有四个子女 您好,两位老人相继去世,两位在身前立有遗嘱,遗嘱进行了公证,老人有四个子女,遗嘱上将房子分给了三个子女,设立遗嘱的时候,四个子女没有在场。现在老人去世已经两年,三个子女想继承遗嘱,请问遗嘱是否有有效期?另一个没有在遗嘱上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合川)
提问时间:2017-05-0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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