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农村承包

农村集体用地所有权

农村集体用地所有权 本村有块集体用地,在十几年前按商业用地40年卖了出去,今年其拥有人不知何原因,村管理区在今年把该土地按住宅用地70年方式又卖了出去,由于政策关系,村集体卖地要经过管理区签字才能卖的,当第二次再卖该土地的时候,钱是直接打到签字的管理区那里,而这笔钱,管理区那里现在说第二次卖的钱是不可能再补偿给该地的集本村民,我想问一下,这是为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ang30……(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2-07-16 18:1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