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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承租人已故,其父母配偶也都以故。承租人其中一子女已故,该子女配偶已故

天津承租人已故,其父母配偶也都以故。承租人其中一子女已故,该子女配偶已故 天津承租人已故,其父母配偶也都以故。承租人其中一子女已故,该子女配偶已故。那该子女的子女有无承租权?根据2014年《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六条二款:(公有住房承租人生前未指定承租人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过户。承租人子女已故的,已故子女的子女可以申请过户。)应理解为承租人子女全部已故还是其中一位子女已故,已故子女的子女才能变更为承租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7-05-06 21: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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