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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16年8月与校企合作的公司签订了专业教师的岗位,公司是上海的

您好!我2016年8月与校企合作的公司签订了专业教师的岗位,公司是上海的 您好!我2016年8月与校企合作的公司签订了专业教师的岗位,公司是上海的,授课学校是长沙的,授课学生是学校的学生。在我任职期间公司一直未给我购买社保,中间我一直有跟公司联系相关事情,但公司给我的回复是在长沙工作的员工太少无法在长沙购买,上海地区的社保你购买了也没用。今年2月因我怀孕不能完成学校的教学工作,故向公司请假,但是公司说我不能一直请假要求我主动辞职。但是社保一直没给我买,还拖欠我2017年1月2月工资至今。请问我的这种情况要申请仲裁能在长沙申请吗?如果仲裁的话,是否学校也要承担责任?上述事件中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
提问时间:2017-05-0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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