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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4.6日通过58在一家刚开业不久的公司上班 去时人事没有
我在4.6日通过58在一家刚开业不久的公司上班 去时人事没有 我在4.6日通过58在一家刚开业不久的公司上班 去时人事没有说什么规定 无试用期 并未签下劳动合同 4.23日与人事沟通离职 人事表态可以在这个月底离职 第二天老板做出规定 :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做离职报告 接着我在4.26与老板电话沟通说明 老板却说按照公司的规定作数 人事跟我保证的在他那里行不通 必须待班到5.10日才结清我4月份工资 如果直接走只结算我70%的工资 已与老板说第二天不来了 与他理论无用 现在老板又说我没有像我部门的主管申请离职(当时联系人事部 人事部已知情 情况下我又联系了我部门的主管 但她说她不管这种事 于是直接联系到了老板) 这样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嗯(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7-05-05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