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婚前买房,双方共同付首付,但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
房子产权在男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
有证据的,首付款和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房产产权属于男方。
可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此部分增值部分。
你好,婚前购房,房子产权在男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或还贷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你有出资份额的,需要举证出资证明
有证据的话,可以视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首付和共同还贷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共有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收集证据,可以主张共同财产分割
你好,房子是夫妻财产,与子女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