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因刑事在看守所六个月,因此拖欠信用卡几个月未还款。现在银行要告我信用卡诈骗罪
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和数额的,银行可以控告信用卡诈骗
欠款一万或以上,经银行两次崔收,起过三个月仍不还。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