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请问两个月前通过房管局正常手续卖出去的房屋是否能撤销?

请问两个月前通过房管局正常手续卖出去的房屋是否能撤销? 在父母离婚协议中,按协议房屋给了母亲所有,后两人复婚,复婚后两人共同签字将房产以一千元低价通过房管局以买卖的方式将房产卖给一个未成年孙女和一个成年的精神病女儿,已经拿到房屋产权证。
现在母亲反悔,又想要房子,说要告去法院。请问已经生效的产权证是不是一年内可以撤销?是不是法院能用哪种途径撤销产权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ongx……(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7-05-04 20: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