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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事宜

交通事故赔偿事宜 (朋友)摩托车事主没有驾驶证骑开车上路停靠在马路边、而一辆面包车(肇事者)撞上停靠路边的摩托车、致两人受伤、一轻一重、交警出具的鉴定报告只是对面包车的车检描述、而通过了解、面包车的刹车有刹不稳的情况、根据街坊目睹、面包车在撞上摩托车之前并没有刹车的迹象、而且撞上之后也未刹车、也未对事故原因交代明确、交警的鉴定报告却没有使出这些问题、而交警却针对摩托车事主无证件驾驶摩托车上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在朋友不明情况下在鉴定报告上签了字、通告赔偿事宜由摩托车事主承担70%的责任、面包车只需承担30%、请问这样合理吗?需要承担如此多的责任吗?在交警处理过程是否存在漏洞?应当如何纠正这些发生了的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c5942……(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2-07-15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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