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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情况想咨询,是这样的,我们以公司名义与几位朋友共同开了一个新公司

你好!我有一个情况想咨询,是这样的,我们以公司名义与几位朋友共同开了一个新公司 你好!我有一个情况想咨询,是这样的,我们以公司名义与几位朋友共同开了一个新公司,也就是说在这个新公司里,我们是以公司(营业执照)的形式入股存在的,如果新公司产生了盈利,新公司合法缴纳了税务之后,因为我们是以公司的形式入股新公司的,这是对我们公司而言,是属于盈利还是分红呢?假设新公司产生税务了,因为我们公司在这新公司存在股份,我们公司(不考虑本身税务因素),还需要报税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7-05-04 12: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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