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私自处理

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私自处理 房产为婚后购买,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房贷为男方个人名字。男方于 女方在老家生养小孩分的居期间,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未向银行偿还贷款,导致房产被法院低价拍卖,拍卖款全部偿还银行,期间所有过程女方未得到任何告知,请问男方是否侵害了女方权益,女方若提出离婚,是否可以或得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waszx……(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7-05-04 09:18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