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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田地征收期限
关于田地征收期限 我是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小蓬岗村民,我村历年来都是以耕田为生, 19年前(大约93年)村里需要开发, 以12元/每平方的价格征收田地(即7200元/亩)及补回菜苗钱,征收了我村的部分田地, 时隔到今天,政府要把当时征收的田地收回建厂房用.在本星期四(7月12日)村干部派人过来通知说尽快把现在地里种的庄稼收了,星期一(7月15日)政府会派人过来查看,随后会安排推泥车将田地推平,但如果田地的庄稼没收完政府不会理会照填埋,请问政府有没有这个权力来收回田地? 据我所知,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征收田地三年内没有动工,田地的使用权应该退回给村民使用,如政府没有权力收回,我应得到什么赔偿,据哪条土地法律法规由于我们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很清楚,希望得到相关建议和法律援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terc……(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2-07-15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