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国家对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时间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