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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致六级残废的赔偿标准
故意伤害致六级残废的赔偿标准 一初中学生在晚自习期间,被教师喊到办公室殴打,导致该学生脾脏破裂并切除。经贵阳医学院检查,该学生脾脏切除,后经鉴定为六级伤残,请问这事件的赔偿标准是多少?这个教师、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各有哪些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651020(贵州-黔南)
提问时间:2012-07-15 09:59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2-07-15 10:03
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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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2-07-15 10:10
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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