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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对方在我又前方同向直行。对方车上两人

我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对方在我又前方同向直行。对方车上两人 我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对方在我又前方同向直行。对方车上两人。在没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左转。将我车撞倒。对方骑车者脚筋挂断,我没事。请问这次责任该怎么划分?我需要赔偿她的医药费吗? 现在责任判决书还没有下来。请问这有道理吗?明明是她违规撞了我,最后摔伤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
提问时间:2017-05-03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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